发布时间:2020-10-16 作者:admin 点击量:
台湾生育率逐年下滑,为刺激国人生育意愿,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修正「国民年金法」,增加补助内容如下:
1. 国民年金生育给付将由现行的一个月增为两个月。
2. 生产一胎可请领的金额,由目前的18,282元提高至36,564元。
3. 生双胞胎或第二胎以上者,则按比例增付,例如双胞胎给付两个月、三胞胎给付三个月。
4. 若被保险人于104年12月17日以前分娩或早产,依当时适用之法律,生育给付为1个月。
劳工保险局国民年金组表示,孕妈咪的生产日期落在104年12月18日(含)以后,都可适用新版补助条例,并要提醒申请人,若同时符合其他社会保险生育给付或补助,只能择一请领。例如孕妈咪为国保被保险人,但配偶为农保且已请领农保生育给付,那么孕妈咪则无法重複请领国保生育给付。
此外,如过去有欠缴国民年金者,需分期付款每期缴交6000元,至少缴至国保生育给付的50%,也就是18,282元才能请领给付。
1.申请自然人凭证。
2.至劳保局全球资讯网,并利用自然人凭怀柔拓展训练证插入读卡机,输入基本资料即可申请。
A:如申请者已完成新生儿出生登记,则不需再寄送出生证明书到劳保局;若尚未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者,劳保局会在收件后另以书面通知补送出生证明书。
A:申请案件经劳保局审核通过后,款项即直接汇入个人指定的金融机构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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